2021年9月29日 星期三

世界信息:保护野生动物 促进生态和谐

时间:2023-04-27 10:56:33来源 : 乌拉特后旗公安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春暖花开,又是一年候鸟迁徙之际,为了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积极行动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认真组织民警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。

连日来,有较多的鸿雁、白天鹅等国家保护动物嗅着春的气息打卡于乌拉特后旗境内,在此短暂逗留、休整、补给营养后继续北迁,它们为静寂的草原增添了生机和活力,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美景。

为了保护好这些“客人”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结合本地春季候鸟迁徙活动规律,大力组织开展保护候鸟专项行动,加强候鸟保护的巡查与宣传,为北迁候鸟撑起“保护伞”。

行动中,环食药侦大队组织警力加强对辖区草原、湖泊、水库、林场迁飞停歇地、迁飞通道和集群活动区域开展巡护和检查,严查非法猎捕,严防使用网捕、毒药等恶劣手段乱捕滥猎过境鸟类的活动,依法依规开展候鸟救护活动,确保候鸟在迁徙途中安全顺利,不受不法侵害。同时,环食药侦大队持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,通过悬挂保护野生动物横幅标语,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,加大保护宣传力度,并向群众讲解宣传爱鸟、护鸟知识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中,形成共同爱护、保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风尚。

4月2日,接到乌盖苏木一群众报警,称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只狐狸被困在网围栏上,疑似受伤,请民警前来救助。接到报警后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生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,在群众的帮助下,顺利将狐狸解救,经过辨别,确定是一只草原沙狐,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民警仔细检查了小狐狸的身体,确定无明显外伤,生命体征稳定,符合放生条件,在狐狸恢复行动能力后,民警将其带至大山深处,让其回归自然。

4月20日,呼和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只受伤鸟类,立即与环食药侦大队取得联系,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开展救助,经辨认,受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鸿雁,雁翼部有明显外伤,无法正常飞行,民警立即将鸿雁送到旗林草原局进行进一步救治,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。下一步,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候鸟迁徙动态,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,确保后年迁徙安全过境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。

同时提醒广大群众,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。沙狐、鸿雁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猎杀、捕食、买卖沙狐、鸿雁等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。如遇野生动物受伤或者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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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黄俊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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